中信杯2014年佛山市羽毛球混合团体赛
(公开组、企事业组)补充规定
一、 团体赛交换名单的时间地点为:参加比赛的运动队须按赛程安排该队第一场比赛的时间提前30分钟,到交换名单处(设在训练馆门口)领取出场名单表,现场填写,10分钟内递交,由裁判员主持双方交换名单。10分钟内未能递交出场名单的,作弃权论。
二、 由于比赛球馆剩余空间较小,只有裁判员、工作人员、领队和教练员可以凭证进入馆内,其他人员请到观众席就坐观看比赛。入场的领队或教练员只能在馆内周边的座位就坐,不得在场地边站立。
三、 轮到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带备第二代身份证在比赛安排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检录处(设在训练馆门口)等候检录,由裁判员检录后带领进入球馆,从裁判员检录起超过10分钟未到作弃权论。比赛结束后,由裁判员马上带领运动员离开球馆。全队比赛结束时,该队的领队或教练员必须马上离开球馆。
四、 裁判长有权按照比赛进度调整比赛顺序或比赛场地,运动员必须服从安排,使比赛顺利完成。
五、 运动员在比赛中受伤,允许有一次不超过5分钟的治疗时间。如遇出血情况,必须止血才能继续比赛。
六、 按规程规定,第二阶段比赛重新抽签,进行交叉淘汰赛。企事业组抽签在
赛事组委会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