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中信杯”2014年佛山市羽毛球混合团体赛
暨2014年佛山市直属机关羽毛球甲(乙)级联赛
竞赛规程
主办单位:佛山市体育局 报名表下载
协办单位:佛山市直属机关体育协会
佛山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
佛山市羽毛球协会
承办单位:佛山市梦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冠名赞助商:中信银行佛山分行
中信山语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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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品牌合作商:李宁公司
仲裁委员会:体育局代表中信代表 市直属机关体育协会代表 裁判长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2014年3月22、23、29、30日在佛山市岭南明珠体育馆举行。
二、参加单位
各羽毛球俱乐部、市直属机关各单位、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。
三、竞赛项目
公开组混合团体赛、直属机关甲(乙)级混合团体赛、企事业单位混合团体赛。
公开组、企事业单位组规程
四、参加办法
(一)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,教练员1名,男运动员7名、女运动员5名。
(二)参赛资格:
1、不限地域,凭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赛。
2、专业队现役队员、区级及以上体校在校学生不得参赛。
3、专业队队员退役两年以上的可以参赛。
4、参赛人员只可以代表一个队伍参赛,不能变换参赛队伍重复参赛。如比赛过程中发现重复参赛的,取消该重复参赛运动员的比赛成绩。
5、参加企事业单位混合团体组比赛的必须是市属企业及单位,(注:各企业及单位干部、职工必须已在本企业及人事部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在册);
(三)比赛期间,除报名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和严重违反比赛纪律的人员,将会被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外,对参赛资格的投诉必须自行收集证据提交到仲裁委员会,参赛人员的参赛资格最终裁定权属于组委会。
(四)服从仲裁委员会的最终判决,如无理取闹、大声喧哗等,影响比赛顺利进行,仲裁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成绩。
(五)参赛运动员必须确认身体健康,适宜参加比赛,各参赛单位必须对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等负全责。
五、竞赛办法
(一)、公开组、企事业单位混合团体组:
1、混合团体赛的出场顺序为第一男双、女双、男单、混双、第二男双。
2、混合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,每场三局二胜。每局采用21分直接得分制(20平时连续领先2分的一方获胜,29平时先获30分的一方获胜)。
(二)、混合团体赛中运动员不得兼项。
(三)、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。第一阶段分小组循环。小组第一、二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,第二阶段重新抽签,进行交叉淘汰决出前八名。第一阶段比赛必须打满5场,胜3场的一方获胜;第二阶段比赛一方获胜3场,则该场团体赛结束。
(四)、运动队应按赛程安排的比赛时间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交换出场名单。出场名单表应按规定填写,字迹工整清晰,不得涂改,并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。出场名单表一经交换,不得更改。赛前20分钟截止交换,未交换的作弃权论。
(五)、除规程特殊规定外,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《羽毛球竞赛规则》。
六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公开组混合团体赛录取前八名给予奖金和奖品奖励。
奖金:第一名:6000元;第二名:4000元;第三名:2500元;第四名:2000元;第五名:1800元;第六名:1500元;第七名:1200元;第八名:1000元。
(二)直属机关甲(乙)级混合团体赛、企事业单位混合团体组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品奖励。
七、报名和抽签
(一)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3月15日前报名。报名表可在佛山羽协网站下载,填写完整后,把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:fsba@fsbadminton.org。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。3月17日在佛山羽协网站公示参赛名单。咨询联系电话:18923128638
(二)比赛抽签采用电脑自动抽签,由赛事编排组进行。
八、裁判员
裁判员由佛山市羽毛球协会裁判委员会选派。
九、报名费
公开组:300元报名费,现场缴交。参赛队伍比赛期间的用餐、交通、医疗等费用自理。
十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注:机关甲组、机关乙组的报名表请交到机关体协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