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明区“体育彩票杯”第七届羽毛球公开赛
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宣传部(区文体旅游局)
二、承办单位:佛山市高明区体育场馆中心
三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(一)精英组、提高组单项:
(二)团体赛:4月19、20日全天(上午9:30开赛)
地点:高明体育馆
四、竞赛项目
(一)团体赛:(出场顺序:①男双②混双③男双④混双⑤男双)
(二)精英组单项赛:男子单打、男子双打、混合双打
(三)提高组单项赛:男、女子单打、男、女子双打、混合双打
五、参赛办法
(一)报名
①团体赛和单项赛可兼报,单项赛中精英组和提高组不能跨组兼报;团体赛不能兼项,单项赛可兼报一项。凡获往届提高组前两名的运动员,此次参赛只能报精英组项目。
②报名不受地区限制,报名者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即可报名参赛;报名时交2张大一寸彩色近照。
③团体赛以协会、球馆、学校、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等名义组队,每队最多可报运动员12人。运动员可不限于本单位的员工,但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。
④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,适合参加羽毛球比赛。比赛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意外的,由运动员自负责任。
⑤报名费:团体赛300元,单项赛每人每项30元
⑥报名时间:
⑦报名地点: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世纪广场对面,高明体育馆大堂服务台(电话:88983681),咨询电话:88983683
(二)其它事项
①由组委会竞赛组负责报名运动员的抽签。
②比赛执行最新《羽毛球竞赛规则》。
③运动员需提前到达赛场等候检录,记录台广播检录后超过10分钟未到赛场报到的运动员视作自动弃权。出场的运动员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,以备查验。
④团体赛比赛双方须在开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现场交换出场名单。
⑤团体赛中,第一阶段须打满5场比赛,胜3场的一方获胜。第二阶段先胜3场的一方获胜。每场采用三局二胜制,每局21分。
⑥所报项目不得无故弃权,特殊原因缺赛的,需提交相关证明并征得组委会竞赛组同意。代表队或运动员无故弃权后,余下比赛不安排参加。
⑦本次比赛用球:“胜利”牌比赛3号。
⑧比赛服要求:凡参加双打、混双比赛的运动员,在比赛时必须统一服装。
⑨每节的第一场比赛均进行入场仪式。
⑩团体赛和单项赛前8名的代表队和运动员在该组别赛事结束后须列队参加颁奖仪式。
六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团体赛和单项赛均奖励前八名,如参赛者不够八名,则减一录取。
(二)对获得前八名的代表队或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。
(三)未按规定完成赛事的参赛者,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。
(四)奖金安排为:
| 组别项目 | 第一名 | 第二名 | 第三名 | 第四名 | 第五名 | 第六名 | 第七名 | 第八名 | |
| 团体赛 | 5000 | 4000 | 3000 | 2000 | 1600 | 1400 | 1200 | 1000 | |
| 精英组 | 男子单打 | 1000 | 900 | 800 | 700 | 600 | 500 | 400 | 300 |
| 男子双打 | 1600 | 1300 | 1200 | 1000 | 900 | 800 | 700 | 600 | |
| 混合双打 | |||||||||
| 提高组 | 男、女子单打 | 500 | 400 | 350 | 300 | 250 | 200 | 180 | 150 |
| 男、女子双打 | 800 | 700 | 600 | 500 | 450 | 400 | 350 | 300 | |
| 混合双打 | |||||||||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