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届“金穗杯”佛山市羽毛球混合团体邀请赛
主办单位:农业银行佛山分行 点此下载报名表
指导单位:佛山市体育局
协办单位:张槎街道文体局
佛山市羽毛球协会
承办单位:佛山市梦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体育品牌合作商:李宁公司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2014年9月14日、9月20号在佛山市张槎体育中心举行。
二、参加团体队伍
邀请市直机关各单位
三、竞赛项目
混合团体赛
四、参加办法
(一)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,男运动员10名、女运动员3名。
(二)参赛要求:
1、被邀请代表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市直属机关单位在册在编干部、职工、政府雇员。
2、为响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参赛队报名人员中最少有一名副处级领导。
3、为提高比赛水平,参赛团体允许邀请一名外援参加团体比赛
4、参赛队伍统一服装。
5、参赛单位必须保证本队运动员适合参加竞赛活动,如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出现伤病等,由参赛单位承担一切责任。
五、竞赛办法
1、混合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,每场三局二胜。每局采用21分直接得分制(20平时连续领先2分的一方获胜,29平时先获30分的一方获胜)。
2、混合团体赛的出场顺序为第一男双、男单、第二男双、混双、第三男双。
3、混合团体赛中运动员不得兼项。
4、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。第一阶段分组循环。小组前二名参加第二阶段决赛,决出前八名。第一阶段比赛必须打满5场,胜3场的一方获胜;第二阶段先胜3场的一方获胜。
5、运动队应按赛程安排的比赛时间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交换出场名单。出场名单表应按规定填写,字迹工整清晰,不得涂改,并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。出场名单表一经交换,不得更改。赛前20分钟截止交换,未交换的作弃权论。
6、除规程特殊规定外,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《羽毛球竞赛规则》。
六、录取名次与奖励。
混合团体赛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。
七、报名和抽签
(一)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9月10日前报名。报名表可在佛山羽协网站下载,填写完整后,把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:fsba@fsbadminton.org。9月12日在佛山羽协网站公布比赛分组情况。咨询联系电话:18923128638
(二)比赛抽签采用电脑自动抽签,由赛事编排组进行。
八、裁判员
裁判员由佛山市羽毛球协会裁判委员会选派。
九、比赛采用李宁比赛球
十、费用
参赛队伍比赛期间的用餐、交通、医疗等费用自理。
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注:李宁公司为参赛队伍提供团体折扣服装,如需购买请联系13790093237(陈生)



